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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夏粮收购工作准备就绪
文章来源:调控科    发布时间:2015-06-15    点击数:     

我市小麦收割已进入尾声,全市夏粮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惠农强农政策,认真执行好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,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,我市粮食部门按照省、市政府和省粮食局关于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部署要求,进一步加强领导,及早部署,精心准备,落实责任,积极做好夏粮收购入库的各项准备工作。

一是全面部署夏粮收购工作。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夏粮收购工作,联合农发行、中储粮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部署夏粮收购工作。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的《2015年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15年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市局研究制定了《2015年全市夏粮收购工作方案》,要求各县区粮食部门和粮食收储企业要高度重视,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,精心安排,周密部署,密切配合,认真做好全市夏粮收购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
二是组织开展夏粮收购业务培训。全市各级粮食部门组织学习了2015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,把握《预案》的要点,制定了相应的措施。按照预案要求,粮食部门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,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协调,扎实做好监督指导工作。今年全市粮食部门共培训业务人员260余人次。

三是全面做好夏粮收购准备。目前,我市用于夏粮收购的器材物资已准备到位,可用于夏粮收购的空仓42.96万吨,其中国有粮食经营企业腾空仓容20.05万吨。

四是落实国家政策性收购资金。协调农发行备足收购资金,随时为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提供资金供应。今年农发行核定的收购贷款累计发放额度为11.1亿元。

五是加强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监管。各级粮食部门加强对小麦市场价格的跟踪监测,准确分析和把握夏季粮油市场形势,做到情况明、分析透、判断准、反应快,为确保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奠定基础;在夏粮收购期间,市、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对粮食收购市场主体资格、粮食收购政策等方面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杜绝无证粮贩扰乱粮食市场,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。

六是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到实处。各级粮食部门将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各项政策措施,调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收购的积极性,严格执行“五要五不准”收购守则,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和违反政策的行为,坚决杜绝“打白条”现象,全力以赴把夏粮收购工作抓紧、抓好、抓实,让农民满意,让政府放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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